
作者:戏平 来源:原创 发布日期:08-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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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 | 自成立后,合作网络各工作组有效统筹各类资源、协同发力,深化国际交流与传播、推动能源项目落地、参与全球能源治理,为推进共建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为顺应全球能源技术变革趋势,回应成员国务实合作诉求,我局将发起成立“人工智能+能源”工作组,旨在通过开展智能能源技术联合研究、产业实践交流等,助力各成员国能源数字化转型,推动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专业化、多元化发展。 二、工作内容 (一)政策交流。(总台记者 李佳)

三 | 加强成员国在人工智能助力能源转型、绿色能源支撑算力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政策沟通与经验分享,研判技术趋势与治理议题,凝聚多边合作共识。 (二)技术合作。聚焦新能源功率预测、电力系统优化运行、新型储能调控、多能协同优化等场景,以及绿色能源支撑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向,推动联合研发、技术交流与示范合作。

四 | (三)标准协同。

五 | 针对数字能源标准规范、技术认证、绿色算力评价、能源数据合作治理等前沿议题开展联合研究,推动能源与数字领域规则标准衔接协同。 (四)能力建设。面向成员国开展专题培训、研讨交流与人才培养,提升各国能源数字化、智能化发展的技术能力与治理水平。 三、工作机制 (一)组成范围。工作组由国内外能源企业、行业协会、金融机构、科研院所、高校及相关国际组织等机构组成。

六 | (二)运行方式。

七 | 工作组在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框架下开展工作,需自行承担开展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。

八 | (三)职责要求。工作组设1个组长单位,负责牵头制定工作组工作计划,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实施工作计划,形成合作成果,并定期向我局报送工作计划、总结、重点工作进展等。各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组长单位做好相关工作,及时向组长单位报送合作需求和工作计划等。工作组在合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,可提请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协调推动解决。 (四)评估推广。我局将定期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情况,适时更新完善工作组成员单位。

九 | 对于工作组提交的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优秀合作成果将结合“一带一路”能源部长会议、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论坛等主场外交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和推介,其他优秀合作成果将通过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网、相关能源传播媒体等进行展示。 四、申报要求 请有意向加入工作组的单位填写《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“人工智能+能源”工作组意向表》,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,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国家能源局国际司(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,邮编:100045)。 联系人:朱陈锋 联系电话:81929688 传真:81929663 邮箱:[email protected] 附件:“一带一路”能源合作伙伴关系“人工智能+能源”工作组意向表国家能源局综合司2026年8月17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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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on:18:59:44